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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单双号限行,该谁说了算?
今年1月1号开始实施的新版大气污染防治法没有将制定机动车限行政策的权力授予地方,此前在法律草案审议中,相关条款内容引起很大的争议,最终经过三次审议,还是删除规定,不做授权。
按照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既然法律层面没有依据,政府部门就不得作出限行的规定。那么地方政府是否可以通过修改地方法规的方式获得限行权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常纪文说,按照《立法法》规定,市以上人大常委会有环境保护立法权,北京市人大是有这个权限的,但是涉及物权法的问题,特别是产权限制的问题,应该前提是公共措施用足了才可以,所以一般来说由国家级的立法作出限制比较好。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太刚曾对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做过专门研究。2014年底,他按照官方统计的北京私人汽车数量和平均汽车购置成本计算,如果单双号限行在北京全面推行,就意味着北京市民三千亿元的汽车价值被生生夺走。
刘太刚认为,即使退一步说,北京市人大通过修改《条例》的方式获得了制定限行措施的权力,政府也依然不能任性为之。
北京市目前实施的机动车限行措施有尾号轮换限行政策、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的单双号限行以及大型活动期间的单双号限行。其中尾号轮换限行政策从2008年10月开始实施,当时规定有效期半年,却一直延续至今。
从缓解交通拥堵的尾号轮换限行到缓解空气污染的单双号限行,理由不同,限行方式不同,但同样都受到合法性、合理性的质疑。受访专家普遍表示,限行对缓解雾霾天气的作用到底有多大目前仍然论证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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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之声
记者:侯艳
本期编辑:朱虹